診療時優先選用非X線的檢查方法
省衛生廳要求,各醫療衛生機構應在診療過程中,應盡可能使用受檢者已有的診斷信息,優先選用非X線的檢查方法。對育齡婦女、哺乳期婦女、孕婦、嬰幼兒和少年兒童等特殊人群,更應慎重判斷射線檢查的必要性,無正當理由的,不得進行X射線檢查。
診療前要書面告知X線的風險
認真履行輻射危害告知義務。為提高公眾對放射檢查潛在風險的認知水平,減少輻射致癌、致畸等效應,放射工作人員在實施醫療照射前,應事先向受檢者告知輻射對健康的影響。在對嬰幼兒、孕婦等特殊人群實施X線檢查前,應以書面形式告知受檢者(或法定監護人)放射檢查的目的和風險,征得受檢者同意后方可實施X線檢查。各醫療衛生機構不得為了經濟利益,鼓動受檢者接受所謂的高科技檢查。
要求提供防護被拒可投訴
各醫療衛生機構要按《放射診療管理規定》的要求,為開展放射診療的各機房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,如X射線防護服、防護圍裙、防護帽、防護圍脖和各種規格的鉛防護方巾。
省衛生監督所相關負責人介紹,無防護的放射診療對人體危害較大,特別是對放射線敏感的人群反應會很大。人體只受到少量放射線照射時,一般不會有不適癥狀發生,不會傷害身體;但當人受到大量放射線照射時,可能會導致機體損傷。所以如果去醫院進行X射線檢查,可要求醫生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。如發現醫院違規,可向各級衛生監督部門投訴。
嬰幼兒健康體檢不得進行放射檢查
在健康體檢工作中,應使用相對照射劑量低的檢查方法,不得使用熒光屏直接透視;除非有明確的疾病風險指征(如年齡在50周歲以上并且長期大量吸煙、心血管疾病風險評估為中高風險等),否則不宜使用CT檢查;不得將放射檢查列入對嬰幼兒和兒童的健康體檢中,禁止將PET、PET/CT、SPECT和SPECT/CT等核醫學檢查儀器用于健康體檢。
注意事項
育齡婦女:骨盆部位醫療照射要選適宜時間
對育齡婦女進行腹部或骨盆部位檢查前,應首先問明是否懷孕并了解月經情況,檢查限制在月經來潮后的10天內進行;嚴格控制對孕婦的醫療照射,特別是在妊娠8~15周時,非急需不應實施腹部尤其是骨盆部位的醫療照射。省衛生監督所相關負責人提醒,育齡婦女如需做此類檢查,應提前注意,選擇適宜時間進行檢查。
兒童:按年齡分別使用固定體位的輔助設備
此次規定中特別強調,在供兒童檢查的機房內,應配備供不同檢查類型、不同兒童年齡使用的固定體位的輔助設備,避免X線診斷過程中造成的重復照射。